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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人才专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着力发挥人才在推进我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宏观环境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推进全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优势,努力为太仓全面深化改革赢得“人才红利”。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方式转变、抓人才就是抓产业转型升级、抓人才就是抓竞争能力提升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太仓城市特色和资源禀赋,以发挥企业人才主体作用为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改进工作方法,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以用为本。把服务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发展需要明确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制定人才政策措施。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
——市场主导,效益优先。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政府引导作用,突出用人单位主体地位,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整体推进、规范有序的人才工作局面。强化人才引育“成本意识”,提高投入产出比,提升人才开发质量效益。
——高端引领,统筹推进。加快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科技企业家的引进培育,加速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快高层次研发、管理、技能人才的引进培育,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统筹推进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社工等其他各支人才队伍的发展,为社会全面进步提供综合人才保障。
——开放合作,创新机制。扩大开放,顺应国际人才流动趋势,深化人才国际化合作,加快集聚、科学用好全球创新资源,以开放的胸怀和姿态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人才管理机制创新,建立规范科学、便捷高效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生活、舆论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将太仓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集聚度高、创新创业成熟度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快、企业主体作用强的创新创业高地,区域人才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人才智力高度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高度聚集,涌现出一批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到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超20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超1.2万人,引进培育“千人计划”人才50人以上,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100个、创新创业团队10个。
——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和发展创新能力强、资源消耗少、辐射带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企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培育年销售超10亿元领军型人才企业5家,超亿元企业20家,上市企业5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0%。
——主体作用充分显现。企业成为人才引育主体,科技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高质量创新成果大量涌现。到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3%,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8件。
——配套服务系统全面。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实施一系列特殊的创新创业、产业发展、财税金融与服务政策,建强一批具有较高承载支撑能力的特色载体,建立覆盖创新创业全阶段的多元化、多级次投融资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政策优化”措施
1.优化领军人才及团队扶持政策。坚持产业链招才选才的有效做法,改进项目遴选机制,注重企业对产业转型的贡献和企业自身对人才的重视,探索“拨加投、拨加贷”支持模式,将政策资助落实到企业,形成更加务实的政策导向。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评价高且个人出资较大的优质项目,对领军人才项目给予50—30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对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金融支持。强化扶持资金的监管、审计,确保企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将领军人才政策兑付与项目绩效挂钩。(实施单位:人才办、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
2.优化优质项目再扶持政策。完善重点人才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开展“高成长性领军人才企业”评选,给予入选企业“发展奖励+投资+贷款”的组合扶持政策。支持银行、风投、创投等金融机构,为其量身打造综合金融方案,帮助优秀成长性企业做大做强。市级人才计划评选适度向高成长性领军人才企业倾斜。(实施单位:人才办、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
3.优化紧缺人才系列政策。完善太仓市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相关扶持措施。加强市场研究,完善《太仓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方向的领军人才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的中高级管理、研发、技能人才,建立按照薪酬、学历、贡献等情况综合考量的资助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引才成本。加强人才、科技服务业重点人才引育的政策引导。(实施单位:人才办、人社局)
4.优化其他各类人才发展政策。适时修订完善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社工等人才队伍子计划,调整服务业、农业、政法、规划建设等人才扶持政策,推动面上各支人才队伍整体向前发展。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切实拓展人才整合的空间范围,逐步探索各类人才柔性引智的基本条件、原则、程序和激励政策。(实施单位:人才办、各计划执行部门)
5.优化人才生活性待遇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生活性待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人才群体的不同特点,细化资格标准,规范流程管理,将安家补贴等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生活性待遇与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对地方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在住房公积金、子女入学、医疗、出入境、落户、社保等生活待遇方面继续完善相关措施,做好服务。(实施单位:人才办、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卫计委、公积金中心)
(二)实施“人才强企”措施
6.激活企业家群体创新活力。出台新一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加强企业家队伍梯队建设,特别是青年企业家的培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力量,打造“娄东企业发展论坛”,大力加强市内企业家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家群体的互动交流,积极培育企业家自主创新精神、合作精神以及企业文化。出台支持企业创新扶持政策,通过资金奖励与扶持、研发费加计扣除、风险共担、知识产权保护、成功典型表彰等措施,积极做好企业创新的政策引导。(实施单位:经信委、科技局)
7.大力实施人才项目“嫁接式”合作。加大企业引才对接服务力度,积极为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人才和项目牵线搭桥,促进科技人才与本土民营企业家合作共赢。全面推广技术入股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保障科技人才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适应创新型经济的长效激励机制。(实施单位:经信委、科技局)
8.鼓励企业开展各类人才引育。引导企业更新用人观念,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取向,不断拓宽选人视野,面向社会选聘经营管理人才。积极鼓励企业与各类高校合作新建一批大学生、研究生实习基地,开展“汇智太仓”校园行活动,引进优秀毕业生来太工作。推动重点企业内部管理培训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建立科学合理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加大企业现有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实施单位:经信委、人社局)
9.深度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深化政府、企业、高校合作,通过政校企共建、资源整合、参股入股等形式,探索建立一批集咨询服务、技术研究、人才引育、高企孵化等于一体的合作创新平台。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择优进行扶持。完善科技镇长团的管理和服务,探索科技镇长团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加强“7+1”国家技术转移联盟太仓工作站建设,深化在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联合体建设。(实施单位:人才办、科技局、健雄学院)
10.做优做实企业柔性引才。加大“海鸥计划”实施力度,支持企业多渠道引进紧缺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在我市科技型企业兼职,深入推进省“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和技术,增强研发能力,推动科技创新。突出企业的评价主体作用,加强政府指导,建立柔性人才智力引进开发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和考核柔性人才智力及其业绩、价值,参照市场规则兑现待遇。(实施单位:科技局、人社局)
(三)实施“载体支撑”措施
11.提升现有载体平台质量。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大学科技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工业设计园、服务外包园、科技产业园、生物港、同高院、德国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要提高建设标准、完善功能配套,筹建专业化管理团队,探索企业化运作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集聚度高的专业化园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探索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发展专业化的载体建设途径,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载体的灵活性、创造性和综合竞争力。到2020年,现有载体中力争新增省级以上载体2—3家。(实施单位:各区镇、科技局、健雄学院)
12.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引进。结合我市产业“十三五”布局和国开区、高新区、科教新城及各镇发展规划,加大重大创新创业载体的引进力度,新建一批软硬件标准高、专业性强、特色鲜明的高新产业集聚区。依托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筹建 “千人计划”研究院、“千人计划”工作站。加快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一批专业性强的产业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对区镇建设的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的载体,市财政给予建设奖励。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发挥规模、产业、技术集聚优势兴办众创空间,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奖补,鼓励各区镇、各园区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实施单位:科技局)
13.加大企业创新载体建设。继续加大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创新载体的工作力度,重点支持规模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企业研发机构,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科技人才,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奖励。到2020年,力争省级以上企业院士工作站达5家,博士后工作站达20家以上,新增研究生工作站40家,各类企业研发中心5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35%。(实施单位: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14.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托健雄联合研究院、同高院、中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行业重点企业,加快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高专业服务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研究制定示范服务平台评价标准,对信誉好、服务优、效果显著的示范服务平台,实行服务补助和表彰奖励。到2020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2—3家。(实施单位:各区镇、科技局)
15.打造特色人才培养载体。充分发挥我市“德企之乡”和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高校来太设立培训基地,争取引进1—2所德国知名高校来太联合办学。进一步扩大健雄学院、太仓中专“双元制”模式办学规模,拓展与重点企业合作,加大“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满足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推动健雄学院与史太白国际创业商学院、同济大学的合作,依托健雄联合研究院和太仓市企业联合大学,加强兼具技术和经营才能的企业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实施单位:健雄学院、教育局、新区)
(四)实施“环境优化”措施
16.推进人才开发国际化。加大激励力度,继续选择优秀海合组织、中介机构共建“引才直通站”;充分利用欧美同学会、“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等资源,开展引才合作,加快以“千人计划”人才为重点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持续不断加快“走出去、请进来”系列招才引智活动,每年结合“赢在苏州”海外赛区创业大赛、“德国太仓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组团开展对德、对美等海外人才集聚地的招才引智活动。加大人才工作“接轨上海”力度,抢抓上海建设“四大中心”和自贸区的机遇,加快我市国际化金融、经营管理、服务业等人才的引进。(实施单位:人社局、科技局、商务局、招商局)
17.建立人才创业交流与培训平台。抓好领军人才联谊会工作,整合利用市科技活动中心资源,定期举办创新创业论坛、人才创业沙龙、联谊活动等,增加领军人才交流沟通。积极发挥工商联、青商会及行业协会优势,加速领军人才融入民营企业家交流圈,向领军人才推荐民营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建立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生态。依托“千人计划”创投中心、国内外知名高校、各类社会组织和培训机构等,引入个性化培训课程,建立多层次人才创业培训体系。(实施单位:科技局、经信委、工商联、团市委)
18.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管理,组建专业化的运营团队,细化完善投资模式及股权退出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加大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力度,确保人才类项目占投资总数的50%左右。做大做精以“科才通”为主的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将风险池规模扩大至5000万,向科技银行发展。鼓励我市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组建科技小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公司,探索投保贷联动机制,形成“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五合一的科技金融模式,助力人才科技型企业成长。加快推进集评估、交易、运营、担保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建设,鼓励各银行根据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实施单位:财政局、金融办、科技局、产业投资公司)
19.优化人才企业综合政务服务。简化人才创业注册登记审批手续,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实行“先照后证”登记模式。优化人才企业环评审批服务,从项目对接期提前介入环评审批。建立太仓市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纳入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采用客观数据评审遴选、绩效评估人才项目,探索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人才项目评审权、绩效考核权。完善“人才工作大数据平台”建设,简化各类人才项目、生活性待遇申报流程,实现企业申报工作成本最小化。(实施单位: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20.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成功经验、典型案例,最大限度调动人才创新积极性,进一步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舆论氛围。加大对突出贡献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开展“娄东英才奖”系列评选。(实施单位:人才办、宣传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落实“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区镇、部门、载体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探索部门联动和集成支持,建立快速高效的人才项目产业化服务“问题获取”和“难题破解”机制。强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联动,推动基层招商引资力量逐渐向招才引智转移,配强基层人才工作专职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人才联系制度,“点对点”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保姆式”服务。
(二)强化考核督查。进一步强化“人才分值”考核,将“市领军人才项目数”、“上级人才计划入选数”等人才工作核心指标纳入全市主要发展指标。细化完善“区镇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提升在全市千分制考核中的占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加大人才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区镇人才载体实行“以奖代补”。加强对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考核激励,纳入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并按照引才实绩开展项目奖励。加大人才工作定期督查力度,督查结果报各级党委“一把手”,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确保资金投入。建立随财力增长而逐步增加的人才优先投入机制,市、区镇两级将人才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重大人才项目实施,并按7:3比例负担项目扶持资金。加强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定期开展人才资金专项审计。逐步提高全社会的人才发展投入,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主导、社会共同开发的人才多元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