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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项目
一、事项名称
江苏省级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申报
二、设定依据
《江苏省推进重大项目加快转型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93号)
三、是否委托行使
否
四、承办处室
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办
五、决定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六、行使层级
省级行使
七、办理条件
(一) 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中长期投资发展方向
(二) 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
(三) 投资体量大,技术含量高,能够体现创新引领和转型发展要求
(四) 实施项目审批程序基本完成,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储备项目已列入相关规划或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已经启动前期工作
(五) 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基本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六) 投资建设地点在江苏省境内
八、禁止性规定
无
九、数量限制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省重大项目数量
十、法定办结时限
无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时间
4季度申报,次年1季度下达
十三、办理结果形式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方式下达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