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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品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2-01-17


江苏省“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着力夯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的人才支撑,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迈向科技人才发展现代化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科技人才是指具备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在科技行业领域从事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服务等多种活动,从事创造性劳动并发挥价值,对科学技术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十三五”期间,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的工作理念,把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狠抓人才政策落实,努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量质齐升,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达91万人,约占全国的12%。领军科学家实现新突破,在苏两院院士达105人、占全国的6.1%,新增两院院士14人、占全国的5.24%,王泽山院士、钱七虎院士相继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累计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达1300多人、约占全国的10%,创业类入选数占全国的30%以上;累计入选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6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24人、约占全国15%。青年科技人才不断涌现,五年来新增入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名,培养省杰出青年、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550名。高层次人才持续集聚,累计资助引进双创计划科技类团队200个,资助引进外籍人才1610名,2020年底全省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外国人超过2.4万。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先后出台“科技创新40条”“科技改革30条”等含金量高、突破性强的政策,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激发人才活力的收入分配政策不断完善。科技人才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五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2万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通用项目241项,均居全国省份第一。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3.3万家,居全国第二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6.5%。2020年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突破2300亿元大关,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1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1%。


(二)面临形势


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围绕科技制高点和高端人才的竞争空前激烈,西方国家对我国高端人才、尖端技术、科技企业封锁遏制打压将成常态,从发达国家引进人才的路径变窄,引才难度加大。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为我们打开了进入国际科技前沿地带的机会窗口。“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全省科技人才发展面临难得历史机遇,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方位推进科技人才工作,建立科技人才资源竞争优势,把人才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建设高质量科技人才队伍、打造高能级科技人才发展平台、推进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全力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为建设科技强省,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党对人才工作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增人数”与“得人心”相统一,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到党的事业中来。


——坚持引领发展。强化“跳出人才抓人才,立足发展抓人才”理念,优化科技人才供给,加快成果转化,着力以产聚才、以才兴产,推进产才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引擎作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


——坚持协同创新。围绕重大创新领域和关键创新任务高标准配置优秀人才,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协同创新平台,打造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才创新团队,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能力、高端产业链条控制能力。紧扣高效率创新策源对人才的现实需求,强化人才发展领域的协同联动,形成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协同共进的良性格局。


——坚持制度创新。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科技竞争优势。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科技人才政策,弘扬科学精神,积极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为各类人才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人才集聚高地。科技创新主力军队伍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拥有一支规模宏大、层次结构合理、勇于挑战、敢于创新的自主创新科技人才团队。


——科技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到2025年,全省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超过96万人,新增两院院士25人,全省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才达2.8万人,科技人才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


——科技人才结构更加优化。到2025年,全省万名劳动力中R&D人员达200人,其中企业R&D人员占比超过85%,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人才比重明显增加,产业人才优势更加凸显。


——科技人才发展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2%左右,基础研究投入占比较“十三五”末力争实现翻一番以上,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3500亿元,支撑人才发展的创新要素配置进一步优化。


——科技人才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0%左右,科技人才支撑引领发展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建设高质量科技人才队伍


(一)着力培养战略科学家。立足国际高端和全球视野,坚持实践标准、长远眼光,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以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重点选拔和培养引领世界科技前沿、善于整合科研资源的战略科学家。探索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鼓励科学家牵头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基地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开辟体制机制与国际接轨、管理自主权充分赋予、财政投入稳定持续的“科研特区”,支持科学家潜心开展探索性、创新性研究,努力实现重大突破。充分发挥战略科学家的领军作用,支持其围绕重点领域和产业需求,聚集创新群体开展长期协同攻关,带动形成一批多层次、多领域融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到2025年,国家级科技创新人才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


(二)培育壮大青年科技人才。完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培养办法,省级人才计划大幅提高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省自然科学基金每年支持青年科学家1000名左右,加快建设一支以35周岁以下为主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强化成长激励,在定岗进编、职称选聘、选拔任用、学术评比等方面适当向青年人才倾斜,构建个性化、多通道、递进式培养体系。探索青年人才长周期考核,鼓励青年人才瞄准重大原创性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学问题,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努力实现重大突破。鼓励外国青年科技人才来苏创新创业。加大对科技人才出国(境)培训支持力度。


(三)聚力引进高精尖缺科技人才。抢抓海外人才回流的历史性机遇,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推进省“双创计划” “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对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力争引进海内外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00个、高层次科技人才3000人。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省内互认、提供便利服务,高质量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支持外籍人才深度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与海外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国际人才“飞地”等,招引集聚海外人才。建立江苏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举办中国江苏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会,提升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揭榜挂帅”技术转移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打造人才、技术、项目交流对接平台。


(四)加快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科技前沿引领力、科研资源集聚力、国际话语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原创导向,鼓励自主选题,稳定支持优秀科技人才持续从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在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计划、重大人才项目中突出支持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对入选“333工程”的科技领军人才,集成政策、项目重点支持。


(五)大力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研究制定科技企业家队伍建设意见,遴选培养省级科技企业家2000人,加快培育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视野的科创型企业家队伍。推行科教、产业部门人才双向交流制度,遴选一批领军型科技企业家、产业园区负责人到高校院所担任产业副校(院、所)长,选派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分管副校(院、所)长挂任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发挥高校院所“身份”优势和地方服务优势,大力推进落户在高校、创业在园区的“双落户”制度。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对话机制,鼓励高校、研院所定期邀请科技企业家参与科研规划、成果论证、学生培养等相关工作,共同解决重大科技问题。


(六)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科技服务市场主体,着力引进培养一支业务精湛、创新服务能力强、规模适度的专职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人才在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支撑服务能力。完善技术经理人培养和激励机制,力争培养各类技术经理人5000名。深入推进“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推进应用型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依托省级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建设,加快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共建培训基地,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壮大科普人才队伍,鼓励科普创作并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三、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一)深化科技项目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方式,探索实行“揭榜挂帅”、项目经理、“赛马”、定向委托等新模式,完善“企业出题、政府发榜、人才攻关”机制。推进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在省级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可将省级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鼓励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勇于创新。


(二)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切实破除“四唯”倾向,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基础前沿研究更加突出原创导向、社会公益性研究更加突出需求导向、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更加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灵活运用同行评价主导、团队评价融入、定性定量评价结合的科学评价方式,着力构建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分类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考核周期。试行团队综合评价,鼓励团队合作,通过评价制度改革,挖掘培养更多人才团队。


(三)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强化对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的鼓励激励。实施省级人才贡献奖励,对符合条件科技人才给予贡献奖励。推进南京大学、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等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激发科研人才释放内在创新潜能,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试点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通过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挂牌公示后,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进一步提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技奖励额度,推动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


四、打造高能级科技人才发展平台


(一)加快建设高能级人才载体。优化整合高水平研究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加强战略资源布局,推进基地、人才、项目、资金一体化配置,支持省实验室建设人才科研特区。深化与国内外一流大院大所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和大科学装置在我省布局,培育建设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医学中心等,梯次建设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高水平人才创新创业载体,优化重组重点实验室。推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试点成果,实施更加灵活的政策机制,更大力度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二)打造高新区产才融合主阵地。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积极推进人才发展综合改革。坚持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创新高地同步建设,推动项目、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高新园区集中,打造一批产才融合示范基地。以高新区为引领,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共性技术研究、新兴产业孵化等融合创新。打造产才融合发展综合体,提升创业孵化、技术交易、人才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职能。开展产业链和人才链对外依存度分析,同步规划产业发展和人才发展,同步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加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研究,超前储备引领未来发展的人才资源。


(三)突出企业承载科技人才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聘上赋予科创型企业更大自主权。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以实体平台和研发项目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大对人才初创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初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优先进入应用推广目录。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单打冠军企业,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整合高端创新要素,建立科技服务、创业孵化、产业集聚、风险投资等平台型公司,带动产业链人才创新创业。


五、营造人才活力迸发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拓宽便捷高效的市场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撬动市场要素支持人才发展。突出人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做好“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人才金融产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资金作用,为人才发展提供支持。对人才产业化项目完善支持模式,探索人才项目给予“拨改投”“拨改贷”支持。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办法,推行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融资。


(二)加强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推进科技人才立法,修订《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关于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为科技人才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公共服务平台资源集成,加快布局建设科技资源服务共同体,深化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省人才与创新资源对接平台建设,促进各类科技资源的汇聚、开放和共享,着力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创新发展优势。完善科技人才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


(三)厚植新时代科技创新文化。强化科技人才“爱国·奋斗·奉献”精神培养,鼓励人才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才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完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打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六、强化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区)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技人才工作,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高效协作的全省科技人才工作体系,全面开展科技人才政策研究与宣传、活动组织、评价评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精细化服务,夯实科技人才发展保障。


(三)强化评估与督查。建立科技人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编制发布科技人才发展报告,强化科技人才引领支撑作用,把科技人才工作放在科技创新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检查,把落实科技人才支持政策、优化科技人才服务作为各地科技工作考核评价依据,定期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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